百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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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是一抹清洁的云

    不屑与乌鸦同行

她披带

    一双天使的翅膀

穿过天之涯

    越过地之极

纵有万难,荆棘遍地

“相信”是她

——永恒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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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涵的公开信
百合花 发表于 2007-3-20 14:49:10

李涵:

我很遗憾, “融雪”在初评中打下。听有关人介绍:作品好,演员太弱;然电视舞蹈大赛看的就是演员,而我的演员不具备比赛的竞争力。海政领导也只好决定忍痛割爱……他是那么希望 “融雪”能够代表海政,但当他于比对了其他军区的男演员那无可挑剔的艺术展现能力之后,在听取与会评委们的善意的意见之后,带着无以名状的遗憾告诉我——下吧,妹妹,以后换一个优秀的演员跳你的“融雪”!——而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结果。

其实我作为一个老演员,自给你编排初始便已看到这个问题:作为舞者的表演稚嫩是其次,因为“表演”随着我的点拨和时日累计的训练会有所进步。关键是条件不具备;基础训练的缺失、身体能力的薄弱,这对于一个艺术作品的正常呈现无遗是不利的,而这些对于你又恰恰是致命的软肋!有人说我怎么会想着给你编作品呢?——这岂是我想的呢。那个两年前数次三番想尽一切办法找我给他编舞的男孩子,那个始终如一的执着和坚强但身体过于纤弱的男孩子,那个任何时候见他都是那么单纯可爱偶尔眼神中掠过一丝茫然忧郁的男孩子,那个还不能清晰掂量自己是几斤几两却依旧抱着梦想而执迷不悟的男孩子,那个还无法明辨今天和明天的道路只知持守信念踉跄行走的男孩子,那个家境贫寒不可能给予我的智慧和精力的付出相应于市场的等价货币值回报的男孩子……而这样的男孩子……就是这样的男孩子——他的身份是我的弟兄!!!——我的肢体!!!——上帝!这不得不让我再次坠入对2005年全国“荷花杯”比赛我做评委的过程中所遭遇的情景的回想,遂翻启日记本查看对于比赛评审过程的详细记载,屡屡惊诧于今次与彼年之所遇如出一辙!所遇境况之惊人的相似如懒惰匠人的复制品,毫无创新!

——今昔无新事而人已非昨兮!

——但我仍旧忍不住要叩问——祢为什么总以这样的事情摆在我的面前呢?祢是想挪走我性情中依旧残存的骄傲,还是借助一个清洁如镜的灵魂从而照见自己灵魂的暗诹处蛰伏的私欲?祢是监察我仍旧不够谦卑,于是陆续差派天使与我摔跤格斗以此检验我那依旧属肉体的灵命有无增长?——我何尝不知“施比受更为有福”呢?——我怎能拒绝他那恳求的真诚的眼神呢?真用不着将祢那“肢体之间当彼此相爱”的命令发出——我已出口“不能!”。尽管我一向拒绝给学生编舞,但面对这样的男孩子——面对你,李涵,我岂能启口说“不!”呢?

——“换一个优秀的演员跳你的‘融雪’吧!”这样的话我已听得耳朵长茧!

自从“融雪”完成后,我前后邀请不少业内人士,包括总政宣传部领导及我所属的总政歌舞团领导们观看并听取意见,他们不约而同在发出喜爱作品的心情之余总是会附上这么一句中肯的建议:“换一个优秀的演员跳你的“融雪”,这作品肯定出来!”“演员的表现不能代表总政,我们必须换演员。”团里更是就“融雪”两次进行认真严肃地讨论,但都因团里不能同意你代表总政参赛,而遭到我的婉拒;又因海政认为你可以代表他们参赛,我便同意将作品给海政。——你知道,在比赛日益逼近,各方人马皆严阵以待,需要每个舞蹈队的成员尽心尽力之时,我作为总政歌舞团舞蹈队的艺术指导,在团里提出邀请之时,我却要将自己的作品拱手相送予外团,其中我要承受多大的压力,你知道吗?——而我是如何对你呢?——李涵,为了你,我首先在本团就比赛作品讨论会上真诚陈述有关“融雪”的起因及过程,希望取得团里领导对我所做决定的理解(对于我团领导听取我的陈述之后所表现出的通情达理,我心怀感激!);而后,联系海政。只是我在海政申报作品过程中,郑重提出演员参赛,编导能否不参赛;因为我清楚地看到由于你的局限,“融雪”不能得到最为恰如其分的表达和最为真实完美的预期呈现。但海政领导回答“不能。”——尽管作品是为你编的,但创作过程及终极成品即是这般无情!而如今作品所负载的能量,你已远远不能肩负。但因你想参赛,——只为你参赛心之切!尽管比赛(即现实)是如此残酷——初赛即出局。——也好,通过比赛如能使你清晰认识自己的实力,付上作品不能淋漓尽致地呈现为代价又何足惜!只要于你生命的成长大有裨益又何尝不是好事一桩呢?

李涵,我已尽力,我所尽的力对得起以上有关你的诸多描述。而你于这两年与我的相处中所得的相信已远远超出你所付出的,其过程的得与失,荣与辱,利与害……我相信都将成为你日后生命的财富,——那是升值的,弟兄,比去年的基金更能使人得安慰!——诸般一切,你当凭良心察看。

至于你对自己的期望,或是你父母所给予你的厚望,在你或是他们还不能正视你的实际条件和能力之前,都不可能寻到有利于你的正确定位。总之,人贵有自知之明!我相信你在患难之石上的磨砺,必将成就一把磨亮的利剑;就像大自然中那些只有在阴影底下才能生长得快的植物,该经历的黑暗,如果无法避免,便一定有美意!

好了,我累了,暂且搁笔。

 

——愿上帝祝福你!

 

 

你的姐妹,你的老师: 沈培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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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阿蒙口袋(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0 16:12:34

抢沙发先~~哈哈

年轻人遭遇挫折是好事,无论是打击挫折还是成功荣誉都本就是为人所准备的必经成长课。

人最大的敌人只有自己,在打击后重新审视自己,重新了解自己,从而重新的走到自己该走的路上去。能否做到,唯一要战胜的就是自己,自己的自尊心,自己的欲望,自己所强抓于手不愿意放弃而又不属于自己的一切……面对成功荣誉其实也同样如此。只是现在他面对的是失败打击。

为他祝福,希望他能够把这打击变为肥料,更为茁壮的成长,而不是因为这打击而蔫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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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一望舞迹(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0 20:44:18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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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草原约定(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0 22:52:35
   无需感伤,无需自责。毕竟李涵小弟在与姐姐的共同努力中曾被认可过,那是让我们欣慰的一面啊。艺术我不甚身临其中,但一定是纯粹的残酷的绝对的无瑕疵的,这等高规格的精神大餐有不得半点闪失。我相信小弟一定会犹如姐姐所愿在磨砺后出落成为一把利剑。我们深知强扭的瓜不甜,姐姐改日我上你园子来给我一把住藤椅就好,沙发我不去争抢。坐在瓜园,品尝姐姐种出的一个个成熟的诱人的果实----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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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兰(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0 23:06:09

李涵,我已尽力,我所尽的力对得起以上有关你的诸多描述”相信你真的已为他做了很多,不过呢,还是觉得直白了点,不知道他能否从心底接受事实。

沈老师:)我姐姐好喜欢你的舞蹈,最喜欢俪人行,她介绍我看了,也因此认识了你:)这是我姐为俪人行而写的http://yukouxinjie.blog.sohu.com/23086502.html欢迎老师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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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灵惜(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0 23:36:30

越来越信奉两句话:

“尽人事,听天命”

“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

当真尽力就好,无愧于心就好,顺其自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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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tt(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1 11:49:33

培艺的真性情,通过此文表露无遗;培艺的正直善良的品格,也通过信中率真的陈述,直逼人心。难得!相信李涵小弟必能经过低潮而如虎添翼,重振雄风!

但愿李涵小弟可明了培艺一番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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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花仙子(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1 13:33:25
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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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gg(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1 14:34:08

百合花的中肯,文语中一览无余。难得培艺能为一个无名小卒写下如此语重心长地信,但愿培艺的用心李涵小兄弟真能领受——沈老师的坦率和真诚,我也学习并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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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一一(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1 15:16:24

相信只要心中有梦想、有渴望、有激情,

李涵,通过《融雪》的过程你应该学会了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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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A舞蹈演员(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3 12:59:26
不知为什么,从李涵身上,我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何尝不是像他,爱跳舞,却不知自己该走哪条路。沈老师的信,让我陷入思索,我真的要好好想想,今后,我应该朝哪方面发展才是最适合我的。谢谢沈老师!也和沈老师一起祝福李涵,也祝福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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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s(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3 17:21:04

其实像李涵的情况,我也有的,热爱跳舞,却忽略了舞蹈有很多种方式让我们继续去热爱,不见得一定要通过什么比赛。对于我们这样受自身条件限制的舞者的确不适合比赛,瞧瞧现在的全国舞蹈赛事,尤其是古典当代部分,那些能拿到铜奖以上的选手,哪个不是天之骄子,条件好的让人羡慕死了。想起部队的那几位,我就心惊肉跳,他们实在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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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李涵的同学(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3 17:39:51

好羡慕李涵!如果是我,就算初赛打下,也很满足了,毕竟和沈老师一年多,一定也学到不少。对了,那个融雪是李涵曾经在学校跳过的什么甘泉吗?如果是那个作品,我好喜欢,不过李涵可能的确不是跳那个作品的最佳人选,但因为作品好,已经把李涵拔高了很大一块,看了让我很兴奋了。好可惜,电视大赛看不到这个作品了,其实这样想起来,李涵也应该想到,你下了,难受得恐怕不止你,沈老师应该更难受,毕竟她是那么有成就的艺术家,如果很棒的演员来跳肯定不会落选,所以我想,沈老师为了满足你,她的自尊心会更加的受到重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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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贝贝(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5 15:20:52

花姐姐,介绍一首歌给你just  one  last  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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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日出东方(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5 21:19:41

这里一封老师对学生内心的真实的流露,很感动.希望李涵同学能理解老师的苦心,激励自己,奋发向上,收获肯定会在你的意料之中.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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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檀奴(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6 12:45:28

喜欢李涵的执着

只要有一米阳光 就还有 一线希望

也许前途 也许并没出口

只屑尽力就好

但求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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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秋凉明(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6 15:57:26
沈老师:今天才看到你的这封信,这也随之让我想起了,05年11月“荷花杯”的经历.对于我,直至今天我也并不是很清楚,中间发生的曲折的事实,但从你那天的泪水中,我似乎读懂了你要对我说的话.对沈老师.....我每每想到诸如此类的事,我真地说不出什么......  "感谢您"!!! 除了这简单三个字,我不知说什么!!请您原谅我是这样的“令瑟”!    今时,您再次面对,我只想对李涵说;“你要相信,相信沈老师,她是能为别人付出的好人,好老师!她已为你做了你意想不到努力!”“失比受更为有福”  有时,挫折也是一种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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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23986211(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6 19:13:25
我真的忍不住想说1句;为什么,在我钢琴学习的道路上,直到现在也没有遇到这样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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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舞老师(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26 21:29:10

这段时间能学到东西就是了,努力不会白费的,小兄弟加油吧,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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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D(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3-31 21:11:18
再留爪~~~~好人自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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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凝雨思思(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4-11 18:13:28

正如花姐所说,相信李涵的收获远远超过了他的付出.人生在世,在追求的过程中所得到的常常比结果更重要.能接受花姐如此倾心的教导,已经应当怀着深深的感恩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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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致李涵的公开信
凝雨思思(游客)发表评论于2007-4-11 18:17:14

这个舞蹈以后会有别的舞者来跳吗?想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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